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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这几天来,一篇《“老师,再这样讲美国,我就要举报你……”》的文章引发了广泛关注。文中强调,某高校著名教授因为上课的时候为火烧圆明园辩护,让学生很不舒服:
【一位知名的中国教授、学者,讲过这样一个经历。
近些年来,他在大学开设了一门关于西方文明的课程,讲解西方文明的演进和本质,为了更好地让学生接受,他在教学过程中加入了中国文化历史的对比,结果,他的讲课让一部分学生“很不舒服”。
比如他在讲到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时候,会把整个来龙去脉,一些历史背景讲清楚。在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之前,曾经和满清朝廷进行了谈判,结果满清朝廷直接将谈判代表团共39人抓了起来,其中包括记者、家属,在牢里大刑伺候,20个人被弄死了,活下来的人身上长满蛆,有的直接疯掉。正是满清朝廷这样不讲规矩的行为,才有后来英法联军,干出了火烧圆明园的强盗暴行。】
有些朋友怀疑此文是否真实。其实,这篇文章是改写自几年之前《南方人物周刊》一个名字里有“日”字的著名教授的访谈录《学生为何打我小报告》,虽然后文中学生的举报信可能是杜撰,但是原文也有其因上课的时候为火烧圆明园辩护,导致学生不满的情况:
【对低年级的本科生们来讲,听他的课“受启发”和“毁三观”大概是同一个心理过程,有学生觉得“耳目一新”,有学生“脆弱的民族感情受了伤害”,有的还向学校打小报告。
“比如英法两个强盗烧了圆明园,之前清政府跟英法联军谈判破裂后,把英法代表团的39个人,包括记者、家眷抓到了北京,施以虐待或酷刑,其中20个人被弄死了,活下来的人身上长满蛆,有的疯掉了。这个情节绝大多数学生不知道。”】
很多朋友对这位教授为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辩护非常愤慨,但是也有一些人认为,教师应该让学生了解完整的事实,所以他这种讲法也是应该被允许的。在此,笔者想简单谈谈这个问题。
这位教授之所以强调完整的历史,是基于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这以一所谓的墨守成规,他是想说英法使者被抓在先,英法被激怒了才火烧圆明园。首先,表面上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似乎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大是大非标准。“两国交战,不斩来使”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由于传达信息不方便,因此两军交战时,需要有一个人在两军之间传递信息,故此就有了使者。但春秋无义战,战打多了,仇恨也多了,“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礼”就有人开始不守了。在《左传·成公九年》中就有提到,
【秋,郑伯如晋原文译文秋,郑伯如晋。晋人讨其贰于楚也,执诸铜鞮。栾书伐郑,郑人使伯蠲行成,晋人杀之,非礼也。兵交,使在其间可也。】
一来二往。使者,变相就是个“将死之人”。在历史上,使者被杀的事件数不胜数,因为只要一句话说错,接下来等待他的话便是“拖出去斩了”。比如三国演义里的著名桥段:
【忽报曹操遣使送书至。瑜唤入。使者呈上书看时,封面上判云:"汉大丞相付周都督开拆。"瑜大怒,更不开看,将书扯碎,掷于地下,喝斩来使。肃曰:"两国相争,不斩来使。瑜曰:"斩使以示威!"遂斩使者,将首级付从人持回。随令甘宁为先锋,韩当为左翼,蒋钦为右翼。瑜自部领诸将接应。来日四更造饭,五更开船,鸣鼓呐喊而进。】
另外,应该说,让学生了解完整的事实当然是可以的,但是这位为火烧圆明园辩护的教授所讲的也并非是“完整的事实”。在谈判时,英法联军已经实质对中国侵略了,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清军不仁在前,实际上英法已经不仁了。因为英法联军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的暴行,并非是火烧圆明园一件。或者说更主要的是其侵略本身。该教授从所谓英法联军和清政府谈判讲起,首先就忽略了一个前提:英法联军是怎么到中国的?是中国邀请它们过来的吗?是因为它们太文明了,太先进了,希望促进中国发展的吗?因此,这种所谓“完整的事实”,只不过是基于某种政治正确的选择性失明而已。
即使单从火烧圆明园这一事件来看,这位教授的讲述也仍然存在剪裁。清政府释放代表团成员是1860年10月8日至16日。而在释放代表之前的10月6日,英法联军没有得知代表情况下,已经对圆明园进行全面的抢劫和部分的纵火。所谓火烧圆明园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简称,准确的说法是对于圆明园的抢劫和纵火。现在10月18日纵火原因主要是三种说法,一是掩盖抢劫罪行,二是摧毁抵抗意志,三是报复清政府虐杀代表。三种理由都可以从联军官兵的日记等材料中找到证据,但是联军公开场合发表的文件都是第三种,这显然是在故意为英法的洗脱罪行。所谓报复虐待代表,只不过是借口。不管这种说法是否属实,至少在英法联军得知代表被虐情况之前,已经将圆明园抢劫一空是铁一般的事实。所以,一些人认为,后来10月18日英军下令全面焚烧圆明园只不过是掩盖抢劫的罪行。
在这里,笔者还想重点介绍一下革命导师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论述。他们亲身经历过那个时代,也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其中的很多论述不仅极具史料价值,也可以说早在一个半世纪以前,就把这位为英法联军辩护的教授的脸都给打肿了。
马克思在他的名作《英人在华的残暴行动》当中,依据英国政府的官方报告还原了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的起因: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的亚罗号事件中,是英国首先违背国际法保护走私。当时负责谈判的领事巴夏礼和后来火烧圆明园时的那个代表团首领巴夏礼是一个人,清政府谈判时不仅对于其极为客气,而且一再让步,但是英国反而得寸进尺,挑起战争。因此就算是违背国际规则,也是英国方面违法在先:
【叶总督有礼貌地、心平气和地答复了激动的年轻英国领事的蛮横要求。他说明捕人的理由,并对因此而引起的误会表示遗憾;同时他断然否认有任何侮辱英国国旗的意图,他答应放回水手,因为尽管逮捕这些人是合法的,他却不愿意以这样严重的误会作为逮捕他们的代价。但是这一切没有使领事巴夏礼先生感到满意,他要求正式道歉,并以隆重礼节送回被捕者,否则叶总督应对一切后果负责。接着海军上将西马糜各厘率领英国舰队抵达,旋即开始了另一套公函往来:海军上将态度专横,大肆恫吓,中国官吏则心平气和、冷静沉着、彬彬有礼。海军上将西马糜各厘要求在广州城内当面会商。叶总督说,这违反先例,而且乔治·文翰爵士曾答应不再提出这种要求。如果有必要这样做,他愿意按照常例在城外会面,或者采取其他不违反中国习惯与相沿已久的礼节的方式来满足海军上将的愿望。但是这一切都不能使英国在东方的这位好战的代表称心如意。
这场极端不义的战争就是根据上面简单叙述的理由而进行的——现在向英国人民提出的官方报告完全证实了这种叙述。】
当然,在后来反对英法联军侵略的战争当中,中国的确采取了一些违反当时西方规定的战争国际法的做法。从战争爆发开始,西方的主流媒体便像这位教授一样极力谴责“绑架、偷袭和夜间杀人”等所谓“中国人可怕的残暴行为”。而革命导师恩格斯则在这种对中国的围攻中站了出来。其在《波斯和中国》一文当中明确指出,英法联军作为侵略者,如果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要求中国必须遵守他们制定的战争法规来进行战斗,本身就是极为荒唐的。用所谓“野蛮”的人民战争方式反对侵略,仍然是正义的行为:
【这些向毫无防御的城市开火、杀人之外又强奸妇女的文明贩子们,自然会把中国人的这种抵抗方法叫做怯懦的、野蛮的、残酷的方法;可是既然只有这种方法能生效,那末中国人管得着这些吗?既然英国人把中国人当做野蛮人看待,那末英国人就不能反对中国人利用他们的野蛮所具有的全部长处。如果中国人的绑架、偷袭和夜间杀人就是我们所说的卑怯行为,那末这些文明贩子们就不应当忘记:他们自己也承认过,中国人采取他们一般的作战方法,是不能抵御欧洲式的破坏手段的。
简单地说,我们不要像骑士般的英国报纸那样去斥责中国人可怕的残暴行为,最好承认这是为了保卫社稷和家园的战争,这是为了保存中华民族的人民战争,虽然你可以说,这个战争带有这个民族的一切傲慢的偏见、蠢笨的行动、饱学的愚昧和迂腐的蛮气,可是它终究是人民战争。】
应该说,恩格斯的论述的确打中了西方帝国主义的要害。试问,西方殖民者有什么权力要求被侵略者遵守侵略者制定的规则呢?这本身不就是一种侵略吗?
因此,无论是当年侵略中国的英法联军,还是今天这位亲西方的著名教授,用所谓“中国人的野蛮行径”为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等众多罪行辩护,说到底也只不过是利用自身把持了规则的制定权与媒体的话语权的有利地位,来颠倒黑白罢了。
其实,早在英法联军侵华的那个时代,革命导师马克思在《英人在华的残暴行动》一文当中,已经对西方主流媒体这种通过操控舆论来为侵略中国辩护的行为进行了愤怒的驳斥。其明确指出,即使单纯从违反条约和国际法的角度来看,西方殖民者的罪行也远远超过了中国,只不过被西方主流媒体选择性失明了。所谓“中国人的野蛮行径”,不过是“塞给公众的胡说”而已:
【中国人针对着英国人提出的每一件控诉,至少可以提出九十九件控诉。
可是英国报纸对于旅居中国的外国人在英国庇护下每天所干的破坏条约的可恶行为是多么沉默啊!非法的鸦片贸易年年靠摧残人命和败坏道德来充实英国国库的事情,我们一点也听不到。外国人经常贿赂下级官吏而使中国政府失去在商品进出口方面的合法收入的事情,我们一点也听不到。对那些被卖到秘鲁沿岸去充当连奴隶都不如的牛马以及在古巴被卖为奴的受骗的契约华工横施暴行“以至杀害”的情形,我们一点也听不到。外国人常常无耻地欺凌性情柔弱的中国人的情形以及这些外国人在各通商口岸干出的伤风败俗的事情,我们一点也听不到。我们所以听不到有关这一切以及其他许多的事情,首先是因为在中国以外的大多数人很少关心这个国家的社会和道德状况;其次是因为精明和谨慎的原则是不去涉及那些不能带来钱财的问题。因此,眼光不超出常去购买茶叶的杂货店的英国人,就完全可以把政府和报纸塞给公众的一切胡说吞咽下去。】
重温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发现这一个半世纪以来,西方的主流媒体和某些亲西方的人士始终没有什么进步,只不过在不断重复一些早已被革命导师驳倒了的陈词滥调。虽然说这种“塞给公众的胡说”也可能喧嚣一时,但是胡说终究是胡说。今天,大学生们针对这位著名教授为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辩护的不满,表明20世纪80年代那种靠贩卖逆向民族主义立场就能迅速爆红的疯狂景象,终究还是受到了遏制。大学生们或许并没有读过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关论述,但是却已经逐渐认清了某些名人的嘴脸,正在回归与事实相接近的答案。
最后说一点题外的话,今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当中明确规定:
【“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和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这位教授以及其他为帝国主义侵华涂脂抹粉的专家学者们,你们不是天天鼓吹中国应该学习西方的“法治精神”吗?那就先把《英雄烈士保护法》好好学习一下吧!